氣動執行器作爲工業自動化中的關鍵組件,其設計和制造在我國遵循一系列標准,確保産品的質量和性能滿足工業要求。這些標准涵蓋了
氣動執行器的分類、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等多個方面。
首先,氣動執行器的设计和制造需符合GB/T12222-2002《氣動執行器》的规定,该标准详细规定了氣動執行器的分类和技术要求,以及必要的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此外,还有更新的GB/T12222-2007标准,它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方面进行了更新和改进。
除了通用标准,还有一些特定应用场景的标准,例如API 600-2010和API 6D-2018,这些标准规定了阀门的结构、材料、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包括氣動執行器在内的多种阀门类型。API 606-2016则专注于工业阀门的检验和试验标准。
氣動執行器的设计与制造还需考虑气源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操作前的准备、安装检查、操作注意事项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规程,如系列气动执行机构安全操作及保养规程所述。同时,气动系统通用技术条件也提供了关于气动系统设计的一般规则,虽然该标准目前已废止,但在新标准制定前仍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在性能方面,氣動執行器应满足一定的输出力或力矩要求,确保在规定的气压下动作平稳,且在气源中断时可通过手动机构进行操作。气动装置的密封性能、强度和动作寿命也有明确的要求,如氣動執行器的技术规范所述。
总体而言,这些标准和规范共同构成了我国氣動執行器设计和制造的标准化框架,旨在提高产品的可靠性和安全性,满足工业自动化的高标准需求。

氣動執行器